對許多曾在香港打拼、如今準備回台灣或回到家鄉展開新生活的朋友來說,「強積金」(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MPF)往往是一筆金額不小的退休資產。然而,這筆錢通常會被鎖定到65歲,無法隨意提取。
但其實如果您是「永久性離開香港」,法律允許您提前領回這筆強積金,成為您重啟人生的新起點。這篇2025最新攻略,將以最清楚的方式帶您從零開始理解整個流程:從「什麼是永久離港申請」、到「如何進行法定宣誓」、到「準備哪些文件」、再到提領注意事項,全都以步驟拆解,讓您能合法、順利、無障礙地取回自己的退休金。讓您的強積金,不再只是帳面上的數字,而是真正陪伴您邁向下一段旅程的啟動基金。
許多人以為只要買張機票、人離開香港就算「永久離港」,但事實並非如此。香港政府和強積金受託人(通常是銀行或保險公司)需要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來證明您的意圖——這就是「法定聲明」(Statutory Declaration),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宣誓」。
這份文件的目的是向當局莊重聲明,您無意再返回香港工作或定居。一旦聲明作出並提領強積金,未來若毀諾返港,將可能面臨法律責任。因此,在進行宣誓前,務必了解其所有細節與後果。
📊 提早提取強積金資格:我符合條件嗎?
在深入了解宣誓流程前,先來確認您是否符合提早提取強積金的基本資格。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MPFA)的規定,以「永久離港」為由提早領取強積金,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 ✅ 年滿18歲。
- ✅ 您必須已經離開或即將離開香港,且不打算返回香港長期就業或定居。
- ✅ 您必須提供令受託人信納的證明,顯示您已獲准在香港以外的某個地方居住。對於移居台灣的朋友來說,這通常指台灣的定居許可、護照或身分證等文件。
- ✅ 一生只能使用此理由一次。如果您過去曾以此理由成功提取強積金,就不能再次使用。
特別注意: 「永久離港」是一個法律概念,關鍵在於「意圖」。即使您未來可能回港探親或旅遊,只要您能證明當下離開是基於一個不再回港定居的意圖,就符合資格。
📝 宣誓流程全拆解:從準備文件到遞交申請
整個流程可以分為三大步驟:準備文件、親身宣誓、遞交申請。以下我們將詳細拆解每個環節,並提供實用的提示。
H3 – 第一步:備妥所有必要文件
文件準備是整個流程中最耗時也最容易出錯的環節。請務必仔細核對,避免因文件不齊而來回奔波。以下是您需要準備的核心文件清單:
| 文件名稱 | 說明與注意事項 |
|---|---|
| 身分證明文件 | 香港身分證副本。 |
| 申索表格 | 向您的強積金受託人索取,表格編號通常是「MPF(S)-W(O)」。每家受託人的表格略有不同,請務必使用您帳戶所屬公司的正確表格。 |
| 法定聲明表格 | 表格編號為「MPF.S-W(SD2)」。這份表格需要您親自到民政事務總署的監誓員面前宣誓。切勿事先簽名! |
| 離港證明 | 證明您已獲准在香港以外地方居住的文件。例如:台灣護照、台灣身分證、定居許可證、外國護照等。 |
H3 – 第二步:親赴民政事務處進行宣誓
這是整個流程中最關鍵的一步。您必須帶著填寫好(但未簽名)的法定聲明表格「MPF.S-W(SD2)」和您的香港身分證正本,前往香港任何一間民政諮詢中心辦理宣誓。
宣誓流程速覽:
- 取籌號: 到達民政諮詢中心後,向職員說明要辦理強積金離港宣誓,領取籌號。
- 等候叫號: 等待叫到您的號碼。
- 監誓員見證: 進入房間後,監誓員會核對您的身分證,並要求您在他/她面前讀出聲明內容,或確認您明白聲明內容。
- 簽署蓋章: 在監誓員的見證下,於表格上簽署。監誓員亦會簽署並蓋上官方印章。
- 完成: 整個過程通常很快,約10-15分鐘即可完成,而且完全免費。
溫馨提示: 建議避開午飯等繁忙時間,以節省排隊時間。去之前最好查閱各民政諮詢中心的辦公時間。
掌握提早提取強積金宣誓的關鍵,是成功取回資產的第一步。
H3 – 第三步:遞交申請並等待款項
完成宣誓後,您就可以將所有文件一併遞交給您的強積金受託人了。遞交方式通常有郵寄或親身遞交兩種。
- 郵寄: 將所有文件(身分證副本、申索表格、已宣誓的法定聲明正本、離港證明副本)寄往您的強積金受託人指定地址。建議使用掛號信,以確保文件安全送達。
- 親身遞交: 前往受託人的服務中心,親手將文件交給職員。好處是職員可以當場檢查文件是否齊全,避免後續補件的麻煩。
遞交申請後,受託人會進行審核。審核時間因公司而異,通常在30天內會完成。審核通過後,款項會以支票或銀行轉帳的方式支付給您。建議選擇銀行轉帳,更為安全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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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誓後的法律責任與常見誤區
提早提取強積金是一項嚴肅的法律程序,作出虛假聲明會帶來嚴重後果。同時,坊間也流傳著一些常見的誤解,我們在此為您一一釐清。
H3 – 虛假聲明的嚴重後果
如果您在法定聲明中作出虛假陳述(例如,您其實無意永久離港,只是想暫時取錢應急),即屬違法。根據香港法例《刑事罪行條例》,作出虛假法定聲明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2年及罰款。
積金局會抽查個案,並與其他政府部門(如稅務局、入境處)核對資料。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H3 – 常見誤區澄清
- 誤區一:提取後就再也不能回香港了。
澄清: 您仍然可以回港旅遊、探親。關鍵在於不能「重返香港定居或工作」。如果您日後情況有變,確實需要回港長期發展,法律上並無禁止,但如果您再次參加強積金計劃,積金局會知悉,並可能展開調查。 - 誤區二:只要有外國護照就能提取。
澄清: 持有外國護照是證明您有權在海外居住的有力證據,但並非唯一標準。重點仍然是您「永久離開香港」的意圖。即使您只有香港護照,但能提供台灣的定居許可,同樣符合資格。 - 誤區三:可以分批提取強積金。
澄清: 您必須一次性提取您在所有強積金帳戶中的全部累算權益。這意味著您需要向您擁有帳戶的每一家受託人都遞交申請。
一份周詳的理財規劃能幫助您更好地運用這筆資金,讓它在您的新生活中發揮最大價值。
常見問題 (FAQ)
- Q1: 如果我有多個強積金帳戶,需要宣誓多次嗎?
- 不需要。您只需要宣誓一次,取得一份法定聲明正本。然後,將這份正本連同其他文件的副本,遞交給其中一家受託人。對於其他受託人,您只需遞交法定聲明的副本即可(但最好先向各家受託人確認其具體要求)。最穩妥的做法是,向每家受託人都提供一份文件的副本,並在其中一份申請中附上宣誓正本。
- Q2: 人不在香港,可以在海外辦理宣誓嗎?
- 可以,但流程較為複雜。您需要在居住地的合資格人士(如公證人或香港駐當地的使領館官員)面前進行宣誓。建議在離港前辦妥,會省去很多麻煩。
- Q3: 提取強積金需要支付手續費嗎?
- 在民政事務處宣誓是免費的。強積金受託人在處理提取申請時,一般也不會收取手續費。您需要支付的可能只有文件影印和郵寄的費用。
- Q4: 整個流程大概需要多長時間?
- 從您準備文件開始,到最終收到款項,順利的話大約需要1到2個月。時間主要花在受託人的審核流程上。建議您預留充足的時間,特別是如果您急需這筆資金的話。
🧭 結論與溫馨提醒
以「永久離港」為由提早提取強積金,是香港法律賦予計劃成員的權利,但權利背後亦有相應的責任。整個流程的核心在於一份真實且合法的「法定聲明」。只要您真心計劃展開新生活,並按照正確的步驟操作,提取過程其實相當直接。
在您成功取回這筆資金後,更重要的是如何規劃它的用途。無論是作為在台灣的安家費、創業基金,還是納入您的整體退休投資策略組合,都應審慎規劃。畢竟,這是您多年辛勤工作的成果,是未來生活的重要保障。
希望這篇2025年最新全攻略能為您提供清晰的指引,助您順利完成強積金的提取。祝您在新的地方,一切順利,生活愉快!
*本文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