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面對非自願離職,你該知道的權益
在職場的旅途中,有時會遇到非預期的轉折,例如公司的組織調整、業務縮減,甚至是歇業,導致「非自願離 S 職」。這突如其來的轉變,往往讓人感到徬徨與不安。然而,在面對職涯的短暫停頓時,了解並爭取自己應有的權益,是保障生活、規劃下一步的重要基礎。其中,最重要的莫過於「遣散費」(或稱資遣費)。
這筆費用是勞動基準法賦予勞工的保障,目的在於提供勞工在頓失經濟來源時的緩衝與支持。但遣散費究竟該如何計算?新制、舊制又有何不同?預告工資是什麼?領到的遣散費需要繳稅嗎?這些問題常常讓許多勞工朋友一頭霧水。
別擔心!這篇文章將化身為你的權益嚮導,帶你一步步拆解遣散費的複雜規定。我們將從最基本的概念談起,深入解析新舊制的計算差異,並提供簡單易懂的試算範例與線上工具。此外,還會涵蓋預告工資、謀職假,以及大家最關心的稅務問題。無論你是即將面臨資遣,或只是想提前了解自身權益,這份2025年最新的全方位攻略,都將成為你最堅實的後盾。
解構遣散費:新舊制差異大解析
遣散費的計算方式,主要依據勞工的「年資」適用《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的哪個時期而定,分為「舊制」與「新制」兩種。這個分水嶺是民國94年7月1日,在此之後到職的勞工,全面適用「新制」;而在那之前已在職的勞工,則可能同時擁有新舊制年資。理解兩者的差異,是正確計算遣散費的第一步。
🔍 勞基法遣散費是什麼?
根據勞基法規定,當雇主因特定原因(如歇業、虧損、業務緊縮等)而需與勞工終止勞動契約時,必須依法給付的一筆費用,這就是遣散費。其立法精神在於保護勞工,彌補其因非自願離職所頓失的收入,並給予一段時間的經濟緩衝期,以利尋找下一份工作。
新舊制年資如何界定?
判斷自己適用哪種制度,或是否兩者兼具,關鍵在於「到職日期」以及是否在民國94年7月1日「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新制)實施時,做出制度選擇。
- 舊制年資:指在民國94年7月1日前的服務年資。
- 新制年資:指在民國94年7月1日後的服務年資。
若一位勞工從民國90年就到職,並一路服務至今,那麼他在計算遣散費時,就會有「舊制」與「新制」兩段年資需要分別計算再加總。
📊 新舊制遣散費計算方式比較
新舊制最大的不同,在於計算基數與給付上限。整體而言,舊制的給付標準較為優渥,但新制則是現今絕大多數勞工所適用的制度。
| 項目 | 勞退舊制 | 勞退新制 |
|---|---|---|
| 適用對象 | 民國94年7月1日前到職,且未選擇轉換至新制的勞工之該段年資。 | 民國94年7月1日後到職,或之後選擇轉換至新制的勞工之該段年資。 |
| 計算基準 | 每滿1年年資,發給1個月平均工資。 | 每滿1年年資,發給0.5個月平均工資。 |
| 未滿1年年資 | 依比例計算。 | 依比例計算。 |
| 給付上限 | 無上限。 | 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
| 關鍵字 | 基數較高,無天花板。 | 基數減半,設有6個月上限。 |
💡 何謂「平均工資」?
這是計算遣散費的核心基礎,指的是「離職當日前6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總日數」所得之金額。這裡的「工資」不僅包含底薪,還包括加班費、績效獎金、津貼等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都需要一併計入,這點非常重要!
手把手教你算遣散費:實際案例試算
了解了法規,接著我們就用實際案例來演練一次,讓你更清楚自己的權益如何換算成實際金額。最方便的方式是直接使用勞動部提供的線上試算工具,但學會手動計算能讓你更了解其中的細節。
⚙️ 新制遣散費試算範例
假設米拉於民國108年8月1日到職,不幸在民國114年7月31日被公司資遣。她的離職前6個月平均工資為50,000元。
- Step 1: 計算總年資
從108年8月1日到114年7月31日,總服務年資剛好是6年整。 - Step 2: 套用新制公式
新制規定,每滿1年發給0.5個月平均工資。 - Step 3: 計算金額
6年 × 0.5個月/年 × 50,000元/月 = 150,000元。
由於計算結果(3個月)未超過6個月的上限,因此米拉可以領到的遣散費就是150,000元。
遣散費是保障勞工權益的重要一環,務必仔細計算!
⚙️ 新舊制混合年資試算範例
假設大華於民國90年7月1日到職,同樣在民國114年7月1日被資遣,平均工資為60,000元。他在94年7月1日時選擇轉為新制。
- Step 1: 分段計算年資
- 舊制年資:從90年7月1日到94年6月30日,共4年。
- 新制年資:從94年7月1日到114年6月30日,共20年。
- Step 2: 分別計算兩段遣散費
- 舊制部分:4年 × 1個月/年 × 60,000元/月 = 240,000元。
- 新制部分:20年 × 0.5個月/年 = 10個月。但因新制有6個月上限,故以6個月計。6個月 × 60,000元/月 = 360,000元。
- Step 3: 加總總金額
240,000元(舊制) + 360,000元(新制) = 600,000元。
大華總共可以領到600,000元的遣散費。
不只遣散費!預告工資與謀職假也是你的權利
除了遣散費,雇主若要合法資遣員工,還必須遵守「預告期間」的規定,並給予「謀職假」。如果雇主選擇不預告,就必須加發「預告期間工資」。
🗓️ 預告期間要多久?
雇主需要提前多久通知你?這取決於你的年資:
| 在職期間 | 法定預告期間 |
|---|---|
| 3個月以上,未滿1年 | 10日前 |
| 1年以上,未滿3年 | 20日前 |
| 3年以上 | 30日前 |
若雇主希望你「明天就不要來了」,就必須支付對應天數的「預告工資」,計算基礎通常是你離職前一個月的平均日薪。
🧭 什麼是謀職假?
在預告期間內,勞工為了尋找新工作,有權利請「謀職假」。
- 權利:每星期不得超過2日的工作時間。
- 薪資:謀職假期間,工資照給。
- 注意:請假時,雇主不得要求勞工提出已安排面試等證明,也不能扣發全勤獎金。
遣散費的稅務問題:要繳稅嗎?
領到一筆為數不小的遣散費後,許多人會擔心是否會被課徵重稅。好消息是,政府對於「退職所得」設有相當優惠的免稅額度。
退職所得的課稅方式是分級距計算的,根據財政部每年公告的標準,2025年(申報113年度所得)的標準如下:
- 第一層(完全免稅):總額在「18.8萬元 × 服務年資」的金額以下,全額免稅。
- 第二層(半數課稅):超過「18.8萬元 × 服務年資」,但在「37.7萬元 × 服務年資」的金額以下部分,以半數作為所得額課稅。
- 第三層(全數課稅):超過「37.7萬元 × 服務年資」的金額部分,則需全額列為所得額課稅。
簡單來說,對於絕大多數的勞工,所領到的遣散費通常會落在第一層的免稅區間內,因此並不需要繳稅。除非是年資非常長且薪資極高的情況,才有可能需要繳納部分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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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FAQ
Q1: 公司如果沒錢,可以不給遣散費嗎?
不可以。遣散費是法定強制雇主應給付的費用,即使公司主張虧損或財力不足,也不能免除此義務。若雇主未依法給付,勞工可向地方勞動局申訴,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Q2: 遣散費應該在什麼時候拿到?
根據勞基法的規定,雇主應在終止勞動契約後30日內給付遣散費。若逾期未給,勞工可依法追討。
Q3: 自己提離職,可以領遣散費嗎?
不行。遣散費是針對「非自願離職」的勞工,保障其頓失收入的權益。若是勞工自願提出離職,則不符合領取遣散費的法定要件。
Q4: 收到遣散費後,該如何進行理財規劃?
這筆資金是過渡期的保障,建議優先用於支付3-6個月的緊急預備金。若有餘裕,可考慮投入穩健的ETF投資,或是規劃能產生現金流的被動收入項目,讓這筆錢成為你財務規劃的助力而非僅是短期開銷。
Q5: 被資遣後,除了遣散費還有其他補助嗎?
有的。持有「非自願離職證明」的勞工,可以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失業給付」,在尋找工作的期間,提供一定比例的投保薪資補助,以維持基本生活。
結論:化被動為主動,保障權益再出發
面對非自願離職,雖然情感上難免會受到衝擊,但從權益的角度來看,這是一個檢視過去工作成果、並為下一段旅程儲備能量的機會。確實計算並領取應得的遣散費、預告工資,是保障自己在這段轉換期間生活無虞的基石。
本文詳細拆解了從遣散費的制度差異、計算方式,到稅務問題的每一個環節,希望能幫助你清晰地了解自身權利。請記住,法律是保護準備好的人。將這筆資金妥善規劃,無論是作為短期生活備用金,或是投入於穩健的被動收入或理財規劃中,都能讓它發揮最大的效益。
職涯的道路上,暫時的停頓是為了更有力的躍起。掌握應有的權益,穩定財務狀況,你將能更從容、更有信心地迎接下一個挑戰,開創更精彩的未來。
*本文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