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服務金上限2026:秒懂勞基法資遣費計算、天花板與退休金對沖全攻略

想搞懂2025年長期服務金上限與資遣費計算方式嗎?本文深入解析台灣勞基法新舊制差異、資遣費天花板金額,並教你如何計算遣散費、避免退休金被不當扣減,保障你的職場權益。

在討論「長期服務金上限」這個主題時,許多台灣的勞工朋友可能會感到困惑。事實上,「長期服務金」是香港勞動法規下的概念,而台灣對應的制度則是「資遣費」。兩者雖然都與非自願離職的補償有關,但在適用對象、計算方式及法源依據上皆有顯著不同。本文將聚焦於台灣的《勞動基準法》,為你完整解析2025年最新的資遣費計算方式、所謂的「上限」或「天花板」究竟是多少,以及它與我們退休金之間的關係,確保你的職場權益不受損害。

核心重點:在台灣,當你「非自願離職」時,雇主依法必須支付的是「資遣費」,而非「長期服務金」。了解正確的法規名詞,是保障自身權益的第一步。

💡 2025 台灣資遣費計算全解析:新制 vs. 舊制

資遣費的計算方式,與你個人的「勞工退休金制度」是新制還是舊制息息相關。這不僅影響計算公式,也直接決定了你能領到的金額。讓我們先來釐清如何判斷自己的適用制度。

第一步:確認你的勞退制度適用性

  • 勞退舊制:如果你是在2005年7月1日《勞工退休金條例》實施前就在同一家公司任職,且至今未轉換至新制,或曾轉換但保留舊制年資的勞工。
  • 勞退新制:絕大多數在2005年7月1日後才開始工作的勞工,或是當時選擇轉換至新制的勞工,都適用此制度。

如果你不確定,可以檢視自己的薪資單,看看是否有雇主每月提撥6%工資至你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的紀錄,這就是適用新制的明確指標。

勞退新舊制資遣費計算方式大PK

了解自己適用的制度後,就可以根據對應的公式計算資遣費。新舊制在計算基礎和給付標準上有很大的差異,以下我們用表格讓你一目了然:

項目 勞退新制 勞退舊制
適用對象 2005年7月1日後到職,或選擇適用新制的勞工 2005年7月1日前在同一公司任職且未轉新制的勞工
法源依據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 《勞動基準法》第17條
計算標準 每滿1年,發給0.5個月的平均工資 每滿1年,發給1個月的平均工資
年資計算 未滿1年部分,依比例計算 未滿1年部分,依比例計算
給付上限 (天花板) 最高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 無明確月數上限,但計算基數的採計有上限

深入了解長期服務金上限與資遣費計算,是保障您職場權益的關鍵。

💰 資遣費的「天花板」在哪?上限到底是多少?

這正是大家最關心的問題。「長期服務金上限」在台灣的對應概念就是「資遣費給付上限」。新舊制度的「天花板」概念不同:

新制上限:最高6個月平均工資

適用勞退新制的勞工,資遣費的計算方式是「年資 x 0.5個月平均工資」。法律明確規定,發給金額最高就是6個月的平均工資。這意味著,即使你的年資超過12年(12年 x 0.5 = 6個月),你最多也只能領到6個月平均工資的資遣費。這就是新制最直接、最明確的「天花板」。

舊制上限:年資與基數的雙重限制

舊制的計算較為複雜,雖然法條本身沒有寫明「最多給幾個月」,但它的限制體現在計算「平均工資」的基礎上。根據《勞動基準法》,如果勞工是在公司宣布歇業或轉讓時被資遣,計算資遣費的「平均工資」會受到一定限制,但對於一般情況下的資遣,主要是看年資的累積。

📊 實例試算:月薪5萬,年資15年,能領多少錢?

假設一位勞工平均月薪為 NT$50,000,在同一公司工作了15年後被資遣,我們來看看新舊制下的差異:

  • 情境一:適用勞退新制
    • 計算公式:15年 x 0.5個月 = 7.5個月
    • 適用上限:因超過6個月的上限,故只能領取6個月。
    • 可領金額:$50,000 x 6 = NT$300,000
  • 情境二:適用勞退舊制
    • 計算公式:15年 x 1個月 = 15個月
    • 適用上限:無月數上限。
    • 可領金額:$50,000 x 15 = NT$750,000

專家提醒:如果你的年資橫跨新舊制(即2005年7月1日前已在職,並選擇新制但保留舊制年資),資遣費需要分段計算,舊制年資用舊制公式,新制年資用新制公式,再將兩者相加,才是你應得的總金額。

🧭 資遣費與勞工退休金:兩者可以互抵嗎?

另一個常見的誤解是,雇主是否可以用已經提撥的退休金來「對沖」或「抵銷」應付的資遣費。這同樣要看新舊制:

舊制下的退休金支付與資遣費關係

在舊制下,雇主提撥的「勞工退休準備金」存放在台灣銀行的專戶中。根據法律,這筆錢可以用於支付勞工的退休金,也可以用來支付資遣費。因此,在舊制中,退休金與資遣費是有可能從同一個資金池中支出的。

新制下的勞退金:各自獨立,不得抵觸

這是新制最大的優勢之一。在新制下,雇主每月為你提撥的6%工資,是直接進入你個人的退休金專戶,這筆錢的所有權屬於你個人。因此,當雇主需要支付資遣費時,必須另外拿錢出來支付,絕對不可以用你個人退休金專戶裡的錢來抵銷。資遣費歸資遣費,退休金歸退休金,兩者是完全獨立的。

面對非自願離職的挑戰,除了確保領取應得的資遣費,更重要的是提前做好退休規劃,將這筆資金視為緊急預備金,並持續探索建立多元的被動收入來源,才能在職涯的任何階段都保有財務彈性。

FAQ|關於資遣費的常見問題

Q1: 我自己提離職,可以領資遣費嗎?

不行。資遣費的大前提是「非自願離職」,例如公司業務緊縮、歇業、轉讓,或勞工因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而主動終止契約等情況。若是個人因素自願辭職,則不符合領取資格。

Q2: 公司如果沒有提前通知我(預告期),可以多領錢嗎?

可以。根據勞基法,雇主資遣勞工應有預告期(依年資為10至30天)。若雇主未依法預告,就必須加發「預告期間的工資」作為補償,這筆錢是外加的,與資遣費分開計算。

Q3: 資遣費需要繳所得稅嗎?

不一定。資遣費屬於退職所得,有法定的免稅額度。財政部每年會公布最新的免稅額,超過額度的部分才需要課稅。多數情況下,一般勞工領取的資遣費金額會落在免稅額範圍內。

Q4: 公司倒閉或惡意解僱,我該如何求助?

若遇到這種情況,應立即向地方政府的勞工局(處)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同時,備妥薪資證明、勞動契約、打卡紀錄等證據,以利後續的權益爭取。若公司已倒閉且無法支付資遣費,可向勞保局申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的墊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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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總結來說,雖然大家常搜尋「長期服務金上限」,但在台灣的勞動環境下,我們真正需要關注的是「資遣費」的相關規定。核心關鍵在於釐清自己適用的勞退新舊制,這將直接影響你的權益。新制設有最高6個月平均工資的明確上限,而舊制的計算則相對優渥。最重要的是,新制下的資遣費與個人退休金專戶是完全獨立的,雇主不得挪用,這為勞工的退休保障提供了更強的防護。無論你身處何種制度,深入了解相關法規,都是保護自己、規劃未來不可或缺的一環。面對職場的變動,知識就是你最有力的後盾。

*本文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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