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費計算機(2026最新)|勞基法新舊制與非自願離職條件,專家教你算

2026年最新資遣費計算完整指南。本文提供線上試算工具,並由金融編輯米拉詳細解說勞基法新舊制差異、非自願離職的法定條件、平均工資的正確算法與常見問題。從法律依據到實戰演練,一篇搞懂如何保障自身權益,精準計算您應得的遣散費。

資遣費計算機與完整指南

✍️ 本文編輯:米拉 (Mila)

Mila4Real 內容主理人。擁有 8 年金融內容編審與市場資訊追蹤經驗。我致力於透過數據可視化與美學排版,將專業且生澀的金融術語轉化為直觀的投資邏輯,為讀者過濾市場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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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責任聲明: 本文針對 2026 年最新市場趨勢編寫,力求資訊來源正確與透明。內容僅供金融教育參考,不構成個人化投資建議。金融交易涉及風險,決策前請務必獨立評估。

在職場打拼,最不樂見的狀況之一,莫過於收到公司的資遣通知。這不僅意味著頓失收入來源,更可能打亂原有的生活與財務規劃。然而,我的經驗告訴我,在感到徬徨與不安之前,你必須先深呼吸,並清晰地認知到:「遣散費」(或稱資遣費)是法律賦予你的重要權益,是應得的保障,絕非公司的恩惠。

這筆費用存在的目的,是為了幫助勞工在非自願離職後,能有一筆緩衝資金,應對待業期間的生活開銷。因此,搞懂自己是否符合資格,以及如何精準計算,是保障自身權益、穩住下一步的關鍵第一步。這篇文章,米拉將帶你從法律基礎開始,一步步拆解複雜的計算規則,並提供實用的試算工具與範例,讓你面對職涯變動時,能更有底氣。

🧭 哪些情況可以領取資遣費?

首先,我們要建立一個核心觀念:資遣費的領取前提是「非自願離職」。如果你是主動提離職,那就不符合資格。法律明確規範了雇主可以合法解僱員工(即資遣)的幾種情況,一旦符合這些條件,雇主就必須依法支付資遣費。

主要的法源依據來自 《勞動基準法》,其中第11條、第13條但書及第20條是關鍵條文。根據勞基法第11條,雇主若有以下情況之一,可以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 歇業或轉讓時。
  • 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 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此外,若公司因改組、併購而有人員調整(勞基法第20條),對於不願留用的勞工,舊雇主也應依法支付資遣費。簡單來說,只要你的離職符合上述法定事由,你就有權利請求資遣費。

別忘了「預告期間」與「預告工資」

除了資遣費,雇主還必須遵守「預告期間」的規定,提前通知員工。預告期的長短依年資而定:

在職期間 法定預告期間
3個月以上,未滿1年 10天前預告
1年以上,未滿3年 20天前預告
3年以上 30天前預告

如果雇主沒有依法提前預告,就必須支付「預告期間工資」給你,這筆錢是額外的,不能從資遣費中扣除。

【米拉私藏筆記】
許多朋友在被資遣時,心情混亂,常常忽略檢查「預告工資」這筆錢。米拉提醒你,這和資遣費是兩筆不同的法定權益。收到非自願離職證明時,務必核對離職日與通知日,如果預告期不足,雇主就必須補足工資。這是絕對不能讓步的權利!

💰 資遣費計算新舊制差異對照表

遣散費的計算方式並非一成不變,最關鍵的區分點在於你的勞工退休金適用「舊制」還是「新制」。這兩種制度的計算基準和給付標準有天壤之別,直接影響你最終能領到多少錢。判斷的關鍵時間點是 2005年7月1日,也就是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新制)的實施日。

比較項目 勞退舊制 勞退新制
適用對象 2005/7/1前到職,且選擇保留舊制年資者 2005/7/1後到職,或由舊制轉為新制者
計算基準 離職前6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離職前6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給付標準 每滿1年年資,發給1個月平均工資 每滿1年年資,發給0.5個月平均工資
畸零年資 剩餘月數或未滿1年,依比例計算 未滿1年者,依比例計算
最高上限 無上限 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舊制資遣費算法詳解

舊制的計算基礎相對單純,主要與你的「工作年資」和「平均工資」掛鉤。公式為:每滿1年年資,發給1個月平均工資。 剩餘月數或未滿1年之畸零年資,則依比例計算。(例如,年資為1年6個月,基數就是1.5個月)。

新制資遣費算法詳解

新制的計算方式,給付基數只有舊制的一半,且設有上限。公式為:每滿1年年資,發給0.5個月平均工資。 未滿1年者依比例計算,但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如果你的年資橫跨新舊制(即2005/7/1前已到職,之後選擇轉新制但保留舊制年資),計算方式就是「分段計算,合併給付」。舊制年資套用舊制公式,新制年資套用新制公式,最後再將兩筆金額相加。

【米拉私藏筆記】
新舊制最大的差異在於給付基數(1個月 vs 0.5個月)和上限。對於年資非常長的勞工,新制的6個月上限影響巨大。米拉觀察到,許多資深員工因為不了解這個上限,對資遣費金額有錯誤期待。因此,釐清自己的年資分佈,並了解新制的天花板限制,是避免爭議的關鍵。

📊【資遣費線上試算工具】與實戰演練

了解公式後,最重要的就是實際操作。為了方便大家,勞動部有提供非常實用的線上試算工具。建議在與人資單位核對金額前,可以先自行試算,心中有個底。

當然,米拉也要帶你手動算一次,讓你徹底搞懂背後的邏輯。計算資遣費的核心有兩大要素:「平均工資」和「工作年資」。其中,「平均工資」的認定是最多人感到困惑的地方。

關鍵第一步:如何計算「平均工資」?

根據勞基法第2條第4款的定義,「平均工資」是指: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6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白話來說,就是以「離職當天」往前推算6個月,將這段期間內所有因工作而獲得的「工資」加總,再除以這6個月的日曆總天數。重點是,什麼才算「工資」?

  • 計入項目:本薪、底薪、固定津貼(如伙食、交通、職務加給)、加班費、經常性發放的業績/績效獎金、全勤獎金等。
  • 通常不計入項目:非經常性、恩惠性給與,例如年終獎金(一次性發放)、三節獎金、紅利等。

新制資遣費試算範例

假設米拉本人於2018年7月1日到職,於2026年6月30日被資遣。她的工作年資為整整8年,全部適用新制。

  • 離職前6個月工資總額 (2026/1/1 – 2026/6/30): $390,000元
  • 期間總日數: 181天 (31+28+31+30+31+30)
  • 日平均工資: $390,000 / 181 ≈ $2,154.70元
  • 月平均工資: $2,154.70 * 30 ≈ $64,641元 (實務上多以30日計算)
  • 工作年資: 8年

計算過程:
($64,641 × 0.5個基數) × 8年 = $258,564元

因為新制最高上限為6個月平均工資($64,641 * 6 = $387,846),所以米拉的資遣費$258,564元未超過上限,應得金額即為此數。

【米拉私藏筆記】
「平均工資」是勞資爭議的最大火藥庫。米拉強烈建議,務必妥善保管每個月的薪資單,特別是離職前半年。上面詳列的各項給與,是未來若有爭議時,證明哪些項目屬於「經常性給與」的最有力證據。特別是加班費和績效獎金,一定要仔細核對。

💡 善用遣散費:從緩衝資金到轉機資本

順利拿到遣散費後,只是解決了眼前的燃眉之急。我的經驗是,應該將這筆錢視為一筆可以善加利用的「轉機基金」。如何規劃它,將決定你 能否平穩度過待業期,甚至為未來的職涯與財務狀況奠定更好的基礎。

  1. 冷靜進行財務盤點: 首先,製作一張收支表,列出每月固定與變動支出,以及包含遣散費在內的現有資產。這能幫助你了解財務安全緩衝期有多長,緩解焦慮。
  2. 建立或補強緊急預備金: 這次的經歷突顯了「緊急預備金」的重要性。理想上應準備3到6個月的生活開銷。你可以將部分遣散費劃入專門帳戶,作為家庭的「財務護城河」。
  3. 將其轉化為東山再起的資本: 在確保基本生活無虞後,剩餘的資金可以用於投資自己。例如報名專業課程、考取證照,提升職場競爭力。同時,檢視個人的保險保障是否因離職而出現缺口,並及時補上。

這次的轉折,或許也是一個重新思考長遠目標的契機。若想深入了解如何為人生不同階段(如購屋、退休)進行規劃,可以參考這篇關於 人生三大理財目標 的深入探討。

【米拉私藏筆記】
被資遣的待業期,是絕佳的自我投資黃金期。米拉觀察到,成功度過轉職期的朋友,往往不是急著找下一份工作,而是利用這段時間學習新技能,特別是數位轉型相關的領域。把遣散費的一部分規劃為「學習預算」,會是報酬率極高的投資。

❓ 資遣費常見問題 (FAQ)

Q1:何時能拿到資遣費?

根據勞基法第17條之1的規定,雇主應在終止勞動契約後30日內發給資遣費。至於勞工的請求權時效,根據民法規定為5年。米拉建議大家在離職後盡快主張權利,以免夜長夢多。

Q2:平均工資到底怎麼算?包含年終獎金和加班費嗎?

再強調一次,平均工資是「離職前6個月工資總額 ÷ 期間總天數」。加班費,由於是提供勞務的對價,依法必須計入。至於年終獎金,實務上較有爭議。如果合約明訂保障發放,或長年固定發放,就可能被認定為工資;但如果純屬獎勵、恩惠性質,則不需計入。

Q3:遣散費需要繳稅嗎?

是的,遣散費屬於「退職所得」,需要依法課稅,但有免稅額度。財政部每年會公告免稅額,以2025年度規定為例,一次領取總額在「18.8萬元 × 服務年資」的金額以下,所得額為0,也就是免稅。

Q4:公司說沒賺錢,可以不給或打折給付遣散費嗎?

絕對不可以。 虧損或業務緊縮雖然是合法的資遣事由,但不能作為不支付或打折支付資遣費的理由。支付資遣費是雇主的法定義務,與公司是否盈利無關。若雇主拒絕,可向地方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Q5:如果我是自願離職,可以領遣散費嗎?

不行。遣散費的立法精神是為了保障「非自願離職」的勞工。如果你是出於個人意願主動向公司提出辭呈,就不符合領取資遣費的法定要件。

【米拉私藏筆記】
遇到資遣費爭議時,千萬不要害怕。第一步就是向當地的勞工局(處)申請「勞資爭議調解」。這是一個免費、相對快速的官方協商管道。根據我們的經驗,大部分的爭議都能在調解階段獲得解決,這遠比直接上法院來得有效率。

本文作者與法律聲明

本文由 Mila4Real 內容主理人米拉 (Mila) 基於公開可得的法律資訊與實務經驗編寫,旨在提供讀者清晰易懂的資遣費知識,幫助大家在面對職涯變動時,能更有信心地為自己爭取應得的權益。

法律聲明:
*本文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法律或財務建議。每個人的具體情況不同,若有實際勞資爭議,建議諮詢專業律師或向地方勞動主管機關尋求協助。

請記住,遣散費不僅是一筆錢,更是你重新出發的基石。正確計算並領取,再對其進行妥善規劃,將能幫助你更平順地度過轉職期。無論處於哪個階段,穩健的財務規劃都不可或缺,深入了解如何為自己的未來做好準備,推薦閱讀這篇關於公務員退休金規劃的文章,觸類旁通,為自己的財務安全多加一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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