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費計算2026終極指南:勞基法新舊制試算、預告期懶人包 (Mila專業編審)

面對非自願離職,如何計算資遣費?Mila有料為您整理2026年最完整的勞基法資遣費計算指南,涵蓋新舊制公式、預告期規定、平均工資算法,並提供實際案例試算與常見問題解析,確保您的權益不受損。

資遣費計算終極指南

✍️ 本文編輯:米拉 (Mila)

Mila4Real 內容主理人。擁有 8 年金融內容編審與市場資訊追蹤經驗。我致力於透過數據可視化與美學排版,將專業且生澀的金融術語轉化為直觀的投資邏輯,為讀者過濾市場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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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責任聲明: 本文針對 2026 年最新市場趨勢編寫,力求資訊來源正確與透明。內容僅供金融教育參考,不構成個人化投資建議。金融交易涉及風險,決策前請務必獨立評估。

面對突如其來的職位變動,無論是公司組織重整、業務緊縮,甚至是歇業,作為員工最關心的莫過於自身的權益,其中「資遣費」便是最重要的一環。這筆錢不僅是對過去辛勤付出的補償,更是下一段職涯旅程開始前的重要財務緩衝。

然而,資遣費的計算方式總是讓人看得一頭霧水?勞退新制、舊制差在哪?預告期要多久?自己是否符合領取資格?這些問題常常困擾著許多上班族。別擔心,米拉為你準備了這份2026年最詳盡的資遣費計算指南,從法定條件、計算公式到實例演練,一步步帶你釐清所有疑問,確保你的權益不受損。💡

📜 非自願離職的法定條件有哪些?

在深入計算之前,我們必須先搞清楚在何種情況下,才算是符合請領資遣費的「非自願離職」。這不是雇主單方面說了算,而是有明確法律規範的。根據 《勞動基準法》第11條 規定,雇主只有在以下五種情況下,才能預告並解僱勞工,且必須支付資遣費:

  • 歇業或轉讓時。
  • 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 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 重點提示: 如果員工是因為違反 《勞動基準法》第12條 的情況(例如:對雇主實施暴行、無正當理由連續曠職三日、或故意損耗機器等重大過失)而被「即時解僱」,雇主是「不需」支付資遣費的。因此,釐清離職原因至關重要。

【米拉私藏筆記】

我的經驗告訴我,許多勞資糾紛的起點就在於「離職原因」的認定。當你被約談時,務必保持冷靜,不要在壓力下簽署任何文件,特別是「自願離職書」。一旦簽了,就等同放棄了領取資遣費和申請失業給付的權利。若對公司提出的理由有疑義,應立即索取「非自願離職證明書」,這份文件是保障你後續權益的關鍵第一步。

🗓️ 資遣預告期規定

除了支付資遣費,雇主在解僱員工時還必須遵守「預告期」的規定,也就是提前通知員工。這是為了給員工一段緩衝時間尋找下一份工作。根據 《勞動基準法》第16條,預告期間依據員工的年資而有所不同:

工作未滿一年預告期

  • 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未滿1年者:應於10日前預告。
  • 繼續工作未滿3個月者:雖然勞基法未明文規定預告期,但多數解釋仍建議雇主盡告知義務。然而,資遣費的給付與年資有關,即使未滿三個月仍需依法計算。

工作一年以上預告期

  • 繼續工作1年以上,未滿3年者:應於20日前預告。
  • 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應於30日前預告。

如果雇主希望你「即刻離職」,不想讓你做到預告期滿,就必須支付「預告期間工資」給你,俗稱「代通知金」。這筆錢的金額,就是你若繼續工作到預告期滿本應領到的薪水。這筆錢與資遣費是分開計算的,兩者都可以領取。

【米拉私藏筆記】

一個常見的誤解是:員工在預告期間是否需要正常上班?答案是肯定的。但勞工每星期可以請最多兩天的「謀職假」外出找工作,這兩天是有薪的,且雇主不得拒絕。米拉觀察到,許多公司為避免離職員工影響團隊士氣或接觸敏感資料,會選擇支付預告期間工資,讓員工提早離開。拿到這筆錢時,記得核對金額是否正確。

📊 資遣費計算公式(新舊制比較)

終於來到最核心的部分!台灣的資遣費計算會因你的「勞工退休金制度」而分為「舊制」和「新制」,計算方式截然不同。多數在 2005 年 7 月 1 日後才開始工作的勞工,都適用於「新制」。

首先,我們需要定義一個關鍵變數:「平均工資」。根據 勞基法第2條,平均工資是指「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簡單來說,就是離職前6個月的薪資總和(包含加班費、津貼、獎金等)除以總天數,再乘以30天,得出「月平均工資」。

制度 適用對象 計算公式
勞退舊制
(適用於2005/7/1前的年資)
選擇舊制,或在2005年後未轉新制的勞工 每滿1年,發給1個月平均工資。
未滿1年的畸零月數,按比例計算。
勞退新制
(適用於2005/7/1後的年資)
2005/7/1後到職,或由舊制轉為新制的勞工 每滿1年,發給0.5個月平均工資。
未滿1年的畸零月數,按比例計算。
總金額最高以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 實戰演練:

假設小明離職前6個月的平均工資為 NT$40,000

  • 情境一 (純新制): 小明在A公司任職 5年又6個月 (5.5年),全程適用勞退新制。

    計算: ($40,000 × 0.5) × 5.5年 = $110,000

    由於 $110,000 未超過6個月薪資上限 ($40,000 × 6 = $240,000),因此可領取全額。
  • 情境二 (純新制,達上限): 小明在B公司任職 15年,全程適用勞退新制。

    計算: ($40,000 × 0.5) × 15年 = $300,000

    由於計算金額已超過6個月薪資上限 ($240,000),因此資遣費最高只能領取 $240,000
  • 情境三 (舊制+新制): 小華在C公司任職,舊制年資 3年,新制年資 10年

    舊制部分: ($40,000 × 1) × 3年 = $120,000 (舊制年資無上限問題)

    新制部分: ($40,000 × 0.5) × 10年 = $200,000 (未超過新制上限$240,000)

    總資遣費: $120,000 (舊) + $200,000 (新) = $320,000

【米拉私藏筆記】

新制的「6個月工資上限」是最多人忽略的魔鬼細節!米拉看過許多在同一公司服務超過12年的朋友,以為資遣費會隨年資無限增長,最後才發現有這道天花板。這也凸顯了定期檢視自身職涯與市場價值的重要性。資遣費是緩衝,但個人的核心競爭力才是最可靠的保障。另外,雇主必須在終止勞動契約後30天內支付資遣費,否則即屬違法。

💡 常見資遣費計算問題 (FAQ)

這裡整理了幾個大家最常遇到的問題,幫助你釐清更多細節。

1. 工作未滿三個月被資遣,有資遣費嗎?

答案是:有的! 只要是符合勞基法第11條的非自願離職,無論年資長短,哪怕只有一天,雇主都必須依法計算資遣費。計算方式同樣是依據新制或舊制公式,按比例計算未滿一年的畸零天數。例如,工作2個月(約0.167年),平均工資$36,000,資遣費就是 ($36,000 × 0.5) × 0.167年 ≈ $3,006。

2. 退休金與資遣費可以同時領嗎?

這要看情況。如果勞工已經符合「自請退休」的條件(例如,工作滿25年),但雇主卻因業務緊縮等原因決定資遣他,此時勞工可以選擇要領「資遣費」還是「退休金」。根據 勞工退休金條例,兩者只能擇優領取,不能同時拿。通常舊制退休金會優於資遣費,但還是要實際試算才知道。

3. 資遣費需要繳稅嗎?

是的,但有免稅額度。 根據財政部的規定,退職所得(包含資遣費)有定額免稅額。這個額度每年都會調整,計算方式較為複雜,分為一次領取與分期領取。簡單來說,如果你的資遣費總額沒有超過「18.8萬元 × 服務年資」這個級距,通常是不用繳稅的。超過部分則需要分級距課稅。建議領到資遣費後,可向會計師或國稅局諮詢最準確的申報方式。

4. 如果公司倒閉,我還能拿到資遣費嗎?

如果公司不幸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導致付不出資遣費與工資,勞工可以向「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申請墊償。這個基金會代為支付雇主應付的工資(最多6個月)、舊制退休金及資遣費,以及新制資遣費(合計最多6個月平均工資)。申請時需備妥相關文件,向地方勞工局或勞保局辦理。

【米拉私藏筆記】

資遣費是你的「權利」,而失業給付是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險」。兩者來源不同,可以同時申請!只要你符合非自願離職、有投保就業保險滿一年等條件,就可以拿著「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去公立就業服務站申請失業給付。這筆錢能在你找工作的期間,提供額外的生活保障,千萬不要忘記這個重要的資源。


結論

面對職場的非自願變動,保持冷靜並清楚了解自身權益是首要之務。資遣費的計算雖然涉及新舊制與平均工資等細節,但只要掌握本文提供的公式與原則,就能大致估算出自己應得的金額。

請記住,在收到任何離職文件時,務必仔細閱讀,核對所有款項,包括資遣費、預告期間工資、未休特休假薪資等。若有任何疑問,應立即向公司人資部門查詢,或尋求地方勞工局等官方機構的協助。拿到資遣費後,更要做好妥善的財務規劃,將這筆資金作為過渡期的堅實後盾,為下一段精彩的職涯旅程做好準備。祝福每位在職場努力的朋友,都能在變動中找到新的機遇!

*本文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法律或財務專業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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